必須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
更新時間:2014-11-04 點擊次數:次
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地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日益突出:一些道路工程名依然被大眾沿用,部分建筑物“洋地名”泛濫,道路交通指示牌與路名牌不一致……
地名既是基礎地理信息,又是社會文化形態,具有鮮明的社會性、歷史性和時代性,展現著一座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為全面推進地名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工作,日前,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名管理加強地名公共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將于7月9日正式施行。
“師傅,到羊犀立交咋個走?”“沿著羊西線走下去就對了。”這樣的對話經常出現。“羊西線”并不是路名,它只是個工程名,即“羊市街西延線”。實際上,它的路名包括東門街、槐樹街、永陵路、撫琴西路、蜀漢路、蜀西路、西芯大道等一系列道路。類似的工程名還有紅星路南延線,路名為“科華南路”等。“以前道路、橋梁、隧道等大多是工程建成后命名的,工程名先入為主,大家耳熟能詳,就逐漸叫起來了。命名工作滯后于工程。”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有關負責人說。
命名工作介入規劃
確定地名預名
“為避免命名的滯后,命名工作要從規劃時就介入。”地名命名要有前瞻性,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及時編制地名命名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方案,確定地名預名。
“意見”要求,加快地名規劃工作。由市民政局牽頭,組織市規劃局、市建委、市交委等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地名總體規劃,細化命名原則,確定區塊命名導則,制定主要道路的命名方案,經專家評審、公示后報市政府審批。
地名命名分區規劃方案依據地名總體規劃,結合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地名預名。“地名分區規劃方案應組織專家進行充分論證,并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建議。”
工程實施前確定地名
避免命名滯后
除了提前做好規劃,在工程推進中,還要做好命名實施。“意見”顯示,對市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包括跨區(市)縣道路)、橋梁和隧道,“市建委應使用地名預名下達《建設任務書》,同時函告市民政局啟動命名審批程序。市發改委審批《項目建議書》時必須使用市政府批準的標準地名。”對其他投資主體建設的城市道路(包括跨區(市)縣道路)、橋梁和隧道,在中心城區范圍內的,由所在地政府依據地名命名分區規劃方案向市民政局提出命名申請,由市民政局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
“通過規劃層面確定地名預名,和工程實施前的介入,將有效杜絕命名滯后的問題。今后,道路工程名被市民廣泛采用的情況會越來越少。”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說。
金色夏威夷、藍色加勒比、溫哥華廣場……為了凸顯與眾不同,市區部分樓盤、廣場起的“洋地名”五花八門,并且建筑物跟“洋地名”的地理、人文環境毫無干系。洋地名的泛濫自然影響到本土的文化特色。“按照原有的地名管理規定,建筑物名稱需要事后備案,但是又缺乏有效的制約手段,我們初步統計,中心城區大概只有5%的建筑物辦理了備案手續。”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有關負責人介紹。
建筑物名稱必須備案
“住宅小區、高層建筑、大型樓群等建筑必須依法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意見”要求,規劃部門在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告知建設業主到民政部門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建設部門在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核查建設業主取得的《建筑物名稱備案通知》,并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中使用已備案的標準名稱,建設業主未取得《建筑物名稱備案通知》的,建設部門應及時函告民政部門。
明明早已更名的道路,交通指示牌上顯示的還是原來的名字。同一區域,隧道和公園的標識標牌標準卻不統一。在原有的地名管理機制下,公園的命名和標識牌由林業園林部門負責,道路的命名和標識牌由民政部門負責,道路交通指示牌由公安部門負責,橋梁的命名在民政部門、標識牌設置權限在城管部門,湖泊、河道、水庫命名和標識牌由水務部門負責……命名和標識標牌管理的“各自為政”,造成了標識標牌的設置標準和內容不統一,還會偶爾出現天空中的道路交通指示牌與地面的路名牌不一致的現象,給大家帶來困擾。
地名命名標識標牌統籌管理
此次“意見”的出臺,宣告原有地名管理“各自為政”時代的終結。按照“意見”要求,民政部門將牽頭負責全市范圍內道路、橋梁、隧道、公園、湖泊、河道、水庫的地名管理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統籌管理道路交通指示牌、路名牌和橋梁、隧道、公園、湖泊、河道、水庫等地名標識標牌,按照政府審批的標準地名設置地名標識標牌。
同時,各部門職能分工明確,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市民政局、市規劃局、市交委、市水務局、市林業園林局和市城管局等部門編制地名標識標牌設置規劃、完善各類地名標識標牌設置標準。市政府外辦負責標準地名翻譯工作。市質監局負責對地名標識標牌的圖形、符號和顏色等開展標準符合性評價。市民政局負責牽頭組織上述部門對地名標識標牌設置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地名既是基礎地理信息,又是社會文化形態,具有鮮明的社會性、歷史性和時代性,展現著一座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為全面推進地名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工作,日前,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名管理加強地名公共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將于7月9日正式施行。
“師傅,到羊犀立交咋個走?”“沿著羊西線走下去就對了。”這樣的對話經常出現。“羊西線”并不是路名,它只是個工程名,即“羊市街西延線”。實際上,它的路名包括東門街、槐樹街、永陵路、撫琴西路、蜀漢路、蜀西路、西芯大道等一系列道路。類似的工程名還有紅星路南延線,路名為“科華南路”等。“以前道路、橋梁、隧道等大多是工程建成后命名的,工程名先入為主,大家耳熟能詳,就逐漸叫起來了。命名工作滯后于工程。”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有關負責人說。
命名工作介入規劃
確定地名預名
“為避免命名的滯后,命名工作要從規劃時就介入。”地名命名要有前瞻性,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及時編制地名命名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方案,確定地名預名。
“意見”要求,加快地名規劃工作。由市民政局牽頭,組織市規劃局、市建委、市交委等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地名總體規劃,細化命名原則,確定區塊命名導則,制定主要道路的命名方案,經專家評審、公示后報市政府審批。
地名命名分區規劃方案依據地名總體規劃,結合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地名預名。“地名分區規劃方案應組織專家進行充分論證,并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建議。”
工程實施前確定地名
避免命名滯后
除了提前做好規劃,在工程推進中,還要做好命名實施。“意見”顯示,對市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包括跨區(市)縣道路)、橋梁和隧道,“市建委應使用地名預名下達《建設任務書》,同時函告市民政局啟動命名審批程序。市發改委審批《項目建議書》時必須使用市政府批準的標準地名。”對其他投資主體建設的城市道路(包括跨區(市)縣道路)、橋梁和隧道,在中心城區范圍內的,由所在地政府依據地名命名分區規劃方案向市民政局提出命名申請,由市民政局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
“通過規劃層面確定地名預名,和工程實施前的介入,將有效杜絕命名滯后的問題。今后,道路工程名被市民廣泛采用的情況會越來越少。”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說。
金色夏威夷、藍色加勒比、溫哥華廣場……為了凸顯與眾不同,市區部分樓盤、廣場起的“洋地名”五花八門,并且建筑物跟“洋地名”的地理、人文環境毫無干系。洋地名的泛濫自然影響到本土的文化特色。“按照原有的地名管理規定,建筑物名稱需要事后備案,但是又缺乏有效的制約手段,我們初步統計,中心城區大概只有5%的建筑物辦理了備案手續。”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有關負責人介紹。
建筑物名稱必須備案
“住宅小區、高層建筑、大型樓群等建筑必須依法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意見”要求,規劃部門在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告知建設業主到民政部門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建設部門在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核查建設業主取得的《建筑物名稱備案通知》,并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中使用已備案的標準名稱,建設業主未取得《建筑物名稱備案通知》的,建設部門應及時函告民政部門。
明明早已更名的道路,交通指示牌上顯示的還是原來的名字。同一區域,隧道和公園的標識標牌標準卻不統一。在原有的地名管理機制下,公園的命名和標識牌由林業園林部門負責,道路的命名和標識牌由民政部門負責,道路交通指示牌由公安部門負責,橋梁的命名在民政部門、標識牌設置權限在城管部門,湖泊、河道、水庫命名和標識牌由水務部門負責……命名和標識標牌管理的“各自為政”,造成了標識標牌的設置標準和內容不統一,還會偶爾出現天空中的道路交通指示牌與地面的路名牌不一致的現象,給大家帶來困擾。
地名命名標識標牌統籌管理
此次“意見”的出臺,宣告原有地名管理“各自為政”時代的終結。按照“意見”要求,民政部門將牽頭負責全市范圍內道路、橋梁、隧道、公園、湖泊、河道、水庫的地名管理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統籌管理道路交通指示牌、路名牌和橋梁、隧道、公園、湖泊、河道、水庫等地名標識標牌,按照政府審批的標準地名設置地名標識標牌。
同時,各部門職能分工明確,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市民政局、市規劃局、市交委、市水務局、市林業園林局和市城管局等部門編制地名標識標牌設置規劃、完善各類地名標識標牌設置標準。市政府外辦負責標準地名翻譯工作。市質監局負責對地名標識標牌的圖形、符號和顏色等開展標準符合性評價。市民政局負責牽頭組織上述部門對地名標識標牌設置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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